The US Supreme Court has extended gun rights to every state and city in the nation, in a ruling likely to spur new challenges to gun control measures across the United States.
美国最高法院九位大法官(两名女性),以五比四通过决议,首次裁定联邦所有州、市的美国(居民)都有宪法第二修正案中持有枪支的权利。
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系美国人权法案十条修正案中的第二条,明确规定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可侵犯。北美大陆的新移民依靠民兵武装赢取独立战争,而第三任总特杰斐逊称,人民有推翻暴政的权利和义务,因此这一权利被写入人权法案。
时过境迁,美国目前估计有九千万人拥有逾两亿枪支,系世界上(平民)人均拥有枪支最多的国家。美国枪支暴力问题泛滥,根据政府统计数据,枪伤致死的人数每天约80人,其中34人系被谋杀。历史上有四届美国总统被暗杀。
反对民间拥有枪械者称,目前国家军队拥有先进的武装力量,平民仅依靠枪支根本没有推翻暴政的可能,因而第二修正案的依据已经很牵强。支持民间持有枪械者称,暴力犯罪不断增加,罪犯通过非法途径获取枪支,限制民间持有枪械只会损害无辜平民的利益,在那些校园枪击惨案中,如果有一名教师或者学生随身携带枪支,受害者数量可能大大减少。
美国各州关于枪械的法律都各有不同,有的限制自动武器,有的限制枪管的长度,有的限制弹匣容量,通常为了避免警方与疑犯交火时处于劣势。有些州限制在公开场合随身携带手枪,有的州严格审批购买手枪的程序。
在新西兰,持有枪械是特权,而非权利。平民需要申请火器执照,接受背景调查,通过训练和考试,在家中有安全存放枪支的设施,才可以购买民用枪支。购买手枪需要在普通A类执照基础上申请B类加注,参加一个手枪俱乐部,接受为期六个月的训练和实弹射击。平民只能在往返射击场的途中携带枪支,而且必须是空膛、上锁及存放在视线之外。比美国枪械管理最严格的纽约州还要苛刻。
回头看看这一段 –
美国第三任总统托马斯·杰斐逊在撰写《独立宣言》时曾明确指出“任何形式的政府一旦起破坏作用,人民便有权利加以改变或废除”,他表示“当政府旨在把人民置于绝对专制统治之下时,那么,人民就有权利,也有义务推翻这个政府,并为他们未来的安全建立新的保障。”正是因为杰斐逊提倡公民有反对暴政的权利,这一权利也成为人民持有武器的最根本的理由和依据,并一直延续至今天。